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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創作Tips:32堂創意課

32 Tips on How to Write a Good Story



出版社:書林出版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4年10月一版出刷,2015年4月三刷

ISBN:978-957-445-599-7




作者簡介

  • 耿一偉

  花蓮人,台大哲學系畢,布拉格音樂學院研究。目前擔任台北藝術節藝術總監、台灣藝術大學戲劇系客座助理教授與台北藝術大學戲劇系兼任助理教授。

曾獲倪匡科幻獎首獎。著有《喜劇小百科》、《喚醒東方歐蘭朵》、《在台北看書》、《羅伯威爾森:光的無限力量》、《動作的文藝復興:現代默劇小史》與《誰來跟我跳恰恰:澎恰恰傳》,譯有《劍橋劇場研究入門》、《空的空間》、《布拉格畫像》、《恰佩克的秘密花園》與《哈維爾戲劇選》(合譯)。主編有《未來藝術革命手冊》、《劇場關鍵字》與牯嶺街小劇場劇場手邊書系列(九冊)等。




本書大綱

    將創作故事的技巧,共分成32堂課。由淺循訊漸進到深,每一課都有許多小作業可以做,甚至還會要求不能一人完成作業。講述一些專有名詞的意思時,都是用現在非常有名的電影或是故事,綜藝節目來舉例。例如:《《長江七號》、《魔鬼終結者》、《豬哥會社》、《剪刀手愛德華》、《紅樓夢》等等非常紅的作品。




心得感想

    這是我第一次看關於創意的書籍,其實啟蒙滿多想法的。先特別提到,我覺得他的第一講(內容都是「講」來表示每一章節)從〈哆啦A夢看故事DNA〉,來告訴我們一個判斷故事的標準,當你的故事符合這情節就會大眾歡迎,我解釋做「越看起來沒有能力的人,做到目標時得到的迴響更大。」這讓我想到音樂上也是,有些影片,或是故事。以一些肢體不完整的人,或是視障、聽障,甚至是心裏不健全的人為主角,然後拍攝他們到達成功的路徑,是多麽振奮人心,我自己也愛看。

    中間幾講大概就是一些告訴你要怎麼編寫故事的方法,讓我感興趣的是第五講與第六講:〈怎麽設計情節轉折(上)與(下)〉,提到故事的六大要素,我就將它與音樂會聯想了一下,發現:

其實放在任何事物上事物都是可行的。再來他特別提到一個學術名詞「差異知悉」(discrepant awareness)意思是觀眾或讀者對劇情的了解,與故事中角色對情節理解的知識差異。我用「死」來講解一下,分成三種:

  • 觀眾>角色 (觀眾知道主角要被殺,主角不知道)
  • 觀眾=角色(觀眾與主角都知道自己要過世了)
  • 觀眾<角色(主角已經準備自殺,觀眾還不知道)

這樣的分類,我發現幾個創新的音樂會形式有使用到這樣的手法:

  • 觀眾>角色 

比如有人在拉提琴,後面的人準備要整他,我們在台下都看到了,可是前面的其中一個主角卻不知道,這時候就會很好笑。

  • 觀眾=角色

就像老師之前介紹的一個遙控器按來按去,然後使樂團變換音樂,來模擬DVD播放器的片段。我們聽到的,與他們口中唸出來的曲目,是一樣的,所以角色對等。

  • 觀眾<角色

這個狀況應該是最常遇到的,也就是表演著突然拿出一個東西,然後不知道要幹麻,結果居然可以使用在音樂上,然後大家都驚訝。



這段有特別講到,第二類:「觀眾=角色」的部分,是最難寫的。因為結構上得到的優勢最少,而這種方式最難寫,就只能一直平鋪直敘,雖然持續有新的事件發生,但是張力,相對於第一類和第三類就小很多。那這樣是不是我們創新的方式也要盡可能避免一直使用到第二類?



    「在虛構的故事當中,觀眾想體驗的,是情節衝突的高潮,去追究細節,只會破壞他們的樂趣。」相對,音樂也是虛構的,所以有時候觀眾也許不會去評斷你這樣表現音樂好不好?對不對?行不行?觀眾要的只是看表演者用這些方式如何能將音樂「表現」出來,而不是去解釋他這樣表現行不行,好不好。這應該是第七講〈如何讓觀眾接受不可信的情節〉讓我印象最深的一段文。

    作者提到觀眾之所以喜愛故事,是因為故事可以讓大考感受到跳多現實以外的情感,可能是任何的憤怒、快樂、悲傷等等情感。我喜愛音樂也是,他可以歌頌出生命、人生的價值,所以如果我們表現音樂,就像是說故事一樣,不再只是音符與弦律,這才是能吸引人的。換句話說:通常能表現出流淚的音樂作品的人,都是很有名的大師,所以要懂得說故事,才能成為大師。

  


  〈從結局設計故事主題〉,結局主宰了一個作品的最終方向。難怪音樂會選曲時,下半場的選曲尤其重要, 因為我相信最後的曲目雖然不會完全決定大家要怎麼評斷這場音樂會,但是百分之四十是跑不了的。所以我學到想要傳達一場活動的核心時,一定必須先掌握方向,然後再用反推回來的方式去做規劃。

   


第十六講〈從故事名稱到創意產業〉提及故事的名稱重要性,有些人只喜歡某類型的音樂,所以當然有些觀眾只看某類型的作品,那名稱就是最快能省去觀眾試探的時間,這樣他們就可以透過名稱,來決定應不應該進入音樂廳聆聽你的音樂。現在大部份許多人開音樂會都是使用自己的姓名加上所演奏的樂器,以及音樂會形式,而組合當作名稱。其實我以前沒有特別覺得應該要注重音樂會名稱,但是看完這篇發現似乎是很需要被重視的,比如說:

  • 何芝芸 聲樂 獨唱會
  • 何芝芸 創意聲樂 獨唱會

這兩種名稱,除了一些既有的音樂來賓之外,就會造成吸引到不同的觀眾族群,所以音樂會名稱最好能讓大家淺顯易懂。

  


  之後的章節都是論述到故事的角色分配,與角色比重,這樣我倒是覺得沒有可以與音樂做聯想的部分。前部分我的收穫良多。雖然是一本關於創意的書,但是我也可以透過聯想,讓這本書被使用在音樂上。說故事的能力真的很重要,一直以來,文學著作以及音樂作品能在幾百年的歷練下仍然無堅不摧的立足,就是因為這些作品擁有背後的故事,在表現好樂曲前,應該要先學會說樂曲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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